由中國法制史學會與唐判讀書會所共同舉辦之《宋刑統》研讀會,將於六月三十日(週六)假師大歷史學系視聽教室舉行(文學院勤大樓四樓)。會中並將由楊曉宜負責報告《宋刑統》中「諸犯罪未發而自首條」條,另由陳胤豪報告「禁玄象器物」條。有興趣之同好,歡迎一同參與。
時間 |
主持人 |
報告人 |
指導老師 |
研讀條文 |
13: 30-13: 40 |
陳登武 台師大歷史學系教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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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務報告 |
13: 40-14: 40 |
劉燕儷 嘉南藥理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副教授 |
楊曉宜 臺大歷史學系博士 |
李淑媛 醒吾科技大學 觀光休閒系副教授 |
《宋刑統》卷五〈名例律〉「諸犯罪未發而自首條」條(37條) |
14: 40-15: 00 |
休息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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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 00-16: 00 |
陳惠馨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|
陳胤豪 臺大歷史學系博士生 |
陳俊強 臺北大學歷史系教授 |
《宋刑統》卷九〈職制律〉「禁玄象器物」條(110條) |
16: 00-16: 20 |
休息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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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 20-16: 50 |
陳登武 台師大歷史學系教授 |
黃庭碩 臺大歷史學系博士生 楊鎮魁 臺師大歷史學系博士生 |
李玉璽 虎尾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教授 劉馨珺 嘉義大學 教育學系副教授 |
前次報告條文再檢討 (請各位老師、同學攜帶前次報告資料) |
16: 50 |
結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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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 本讀書會解讀之《宋刑統》版本為: 岳純之,《宋刑統校證》,北京:北京大學出版社,2015。 唐律版本為: 唐‧長孫無忌等撰,劉俊文點校,《唐律疏議》,北京,中華書局,1983。 |